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09〕13号
三、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十二)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切实做好农村扶贫标准提高后的扶贫开发各项工作。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加大扶贫资金投入,重点抓好整村推进、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扶贫和移民扶贫。(扶贫办、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负责)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国扶贫网的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版权所有 中国扶贫网 Copyright 2007-2008 北京市朝阳区世纪东方嘉园212-07 京ICP备090647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