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刘准:筑梦小康 情系梅花

时间:2021-01-18 10:09:49来源:中国扶贫网作者:欧阳志军 赵陈芳 王秋芬

QQ截图20210118100915.jpg

刘准,男,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8年2月生于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售粮大户、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湖南省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湖南省集中育秧先进个人、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党总支书记,衡阳县富农优质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衡阳县梅花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一值一文。”这是湖南省人大代表刘准对人民的一份承诺。 

时值寒冬,进入梅花村,道路两边的绿植让人眼前一亮;一个个产业项目落地生根结果,让人心潮澎湃;一栋栋规划有序、洁净如新、休闲设施完善的小区式公寓房一字排开,让人心旷神怡,这是梅花村支部书记刘准与村支两委用心谱写的绚丽诗篇。

几年前的刘准,还在广东省肇庆四会市做鞋业超市,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到河南、安徽农民搞规模种植成功的案例,对比家乡父辈们所过的“小康”,心弦紧缚,一个致富梦在脑海中萌芽。 

 2009年,他不顾妻子及亲朋好友的反对,带着积累了近百万元的资金,孑然一身回到了他当时一心想飞出的穷山沟。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本组开始入手了解有关稻田租凭的相关情况,并以150元一亩的租金从村民手中租下了800亩良田,播种早稻、中稻和双季晚稻各400亩,梅花村种田无享的历史从此终结。一年下来,喜获丰收,共收获粮食600多吨,获纯利20余万元。种粮也能发财,令抱有等着看刘准好戏想法的村民很是吃惊。

QQ截图20210118100929.jpg

旗开得胜增添了刘准的信心,他赴广州把鞋店盘了出去,把妻子接了回来,彻底断了自己的退路,铁心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当一名种粮大户。2010年,新租稻田1600亩,总面积达到2400亩。由于他的规模租地,助涨了稻田租金,稻田租金每亩上涨了50~150元,好的稻田租金每亩达到了300~400元。他在租赁的2400亩田上全部种上双季稻。可天公不作美,当年遇上了天旱,加上稻—稻—油三熟制,没有搭配好品种,误了农时;且管理跟不上,请的帮工有的拿着他的工资,背着他的喷雾器,把农药喷洒在自己说,产量还有所下降,部分晚稻几乎失收,全年仅收获粮食1100多吨,净亏80余万元。巨大的亏损使刘准的心情跌至了低谷,他开始反思当时的选择。正在他思想斗争激烈、决定是否进行再次选择之时,县委、县农业局及镇委领导纷纷走进了他的家门,向他伸出了热情的双手,除了大讲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农业、重视粮食生产的利好政策外,还想方设法给予资金等多方面的扶持,帮助刘准重拾信心。2011年,他租地4200亩,全部播种双季稻,尽管寒露风对晚稻生产产生了不良影响,但全年还是收获了3400多吨粮食,纯收入50万元。刘准当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种粮售粮大户称号,获得一台价值10余万元的拖拉机奖励。重拾信心的刘准,步子迈得更大,2012年、2013年租地面积扩大到5100亩,全部播种双季稻,年收获粮食4000~4300吨,年纯收入150万元。

在成功面前,刘准没有忘记身边的百姓。衡阳县西渡镇陡岭村冯建国,于2010年在外务工时造成手伤致残,经县人民法院判决5.5万元赔偿款,一直差4万多元未能执行。刘准听闻该事后,主动介入了解情况。通过与县法院多次沟通,因执行对象已无履行能力,法院在执行救助基金里面为其逐年予以解决。还有西渡镇槐花社区廖军,2012年在广东务工因意外被人杀害,凶手早已被执行死刑,而民事赔偿80余万没有着落,受害者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因意外导致该家庭生活十分艰难。又是刘准多次前往省高院反映情况,积极为其争取,现已得到有效解决。

作为连任二届的湖南省人大代表、作为扎根一线村官的刘准,在快速发展村民集体经济的同时,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他很爱学习,除了参加一村一大外,还参加了国学、心灵等方面的学习,他交游广泛,积极参加各种公益事业、同学聚会、考察调研,这些,成就了刘准更大的格局,更开阔的视野,更开放的思维。他先后撰写提出了《自然村通水泥路》《更大提出扶持种粮大户》《农村合作医疗》《支持农网改造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等20多个建议,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还有《关于加强农村“空心村”整治的建设》一提案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并付诸实施。

如今的梅花村,农旅融合五大功能区已经成为该村乡村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2019年,梅花村集体经济收入近3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2.8万元。

走近刘准,你会发现他的故事还有很多,也会被他的真诚所感动。由此,我们只能期盼刘准能利用他的聪明才智、不断创新、不断超越、再铸辉煌!

0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张敏
标签扶贫人物    

刘准:筑梦小康 情系梅花

时间:2021-01-18 10:09:49

来源:中国扶贫网

作者:欧阳志军 赵陈芳 王秋芬

QQ截图20210118100915.jpg

刘准,男,大专文化,中共党员,1978年2月生于湖南省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受国务院表彰的全国售粮大户、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湖南省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湖南省集中育秧先进个人、衡阳县西渡镇梅花村党总支书记,衡阳县富农优质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衡阳县梅花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理事长。

“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一值一文。”这是湖南省人大代表刘准对人民的一份承诺。 

时值寒冬,进入梅花村,道路两边的绿植让人眼前一亮;一个个产业项目落地生根结果,让人心潮澎湃;一栋栋规划有序、洁净如新、休闲设施完善的小区式公寓房一字排开,让人心旷神怡,这是梅花村支部书记刘准与村支两委用心谱写的绚丽诗篇。

几年前的刘准,还在广东省肇庆四会市做鞋业超市,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看到河南、安徽农民搞规模种植成功的案例,对比家乡父辈们所过的“小康”,心弦紧缚,一个致富梦在脑海中萌芽。 

 2009年,他不顾妻子及亲朋好友的反对,带着积累了近百万元的资金,孑然一身回到了他当时一心想飞出的穷山沟。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从本组开始入手了解有关稻田租凭的相关情况,并以150元一亩的租金从村民手中租下了800亩良田,播种早稻、中稻和双季晚稻各400亩,梅花村种田无享的历史从此终结。一年下来,喜获丰收,共收获粮食600多吨,获纯利20余万元。种粮也能发财,令抱有等着看刘准好戏想法的村民很是吃惊。

QQ截图20210118100929.jpg

旗开得胜增添了刘准的信心,他赴广州把鞋店盘了出去,把妻子接了回来,彻底断了自己的退路,铁心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当一名种粮大户。2010年,新租稻田1600亩,总面积达到2400亩。由于他的规模租地,助涨了稻田租金,稻田租金每亩上涨了50~150元,好的稻田租金每亩达到了300~400元。他在租赁的2400亩田上全部种上双季稻。可天公不作美,当年遇上了天旱,加上稻—稻—油三熟制,没有搭配好品种,误了农时;且管理跟不上,请的帮工有的拿着他的工资,背着他的喷雾器,把农药喷洒在自己说,产量还有所下降,部分晚稻几乎失收,全年仅收获粮食1100多吨,净亏80余万元。巨大的亏损使刘准的心情跌至了低谷,他开始反思当时的选择。正在他思想斗争激烈、决定是否进行再次选择之时,县委、县农业局及镇委领导纷纷走进了他的家门,向他伸出了热情的双手,除了大讲党中央、国务院重视农业、重视粮食生产的利好政策外,还想方设法给予资金等多方面的扶持,帮助刘准重拾信心。2011年,他租地4200亩,全部播种双季稻,尽管寒露风对晚稻生产产生了不良影响,但全年还是收获了3400多吨粮食,纯收入50万元。刘准当年被国务院授予全国种粮售粮大户称号,获得一台价值10余万元的拖拉机奖励。重拾信心的刘准,步子迈得更大,2012年、2013年租地面积扩大到5100亩,全部播种双季稻,年收获粮食4000~4300吨,年纯收入150万元。

在成功面前,刘准没有忘记身边的百姓。衡阳县西渡镇陡岭村冯建国,于2010年在外务工时造成手伤致残,经县人民法院判决5.5万元赔偿款,一直差4万多元未能执行。刘准听闻该事后,主动介入了解情况。通过与县法院多次沟通,因执行对象已无履行能力,法院在执行救助基金里面为其逐年予以解决。还有西渡镇槐花社区廖军,2012年在广东务工因意外被人杀害,凶手早已被执行死刑,而民事赔偿80余万没有着落,受害者为家庭经济的主要来源,因意外导致该家庭生活十分艰难。又是刘准多次前往省高院反映情况,积极为其争取,现已得到有效解决。

作为连任二届的湖南省人大代表、作为扎根一线村官的刘准,在快速发展村民集体经济的同时,还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他很爱学习,除了参加一村一大外,还参加了国学、心灵等方面的学习,他交游广泛,积极参加各种公益事业、同学聚会、考察调研,这些,成就了刘准更大的格局,更开阔的视野,更开放的思维。他先后撰写提出了《自然村通水泥路》《更大提出扶持种粮大户》《农村合作医疗》《支持农网改造升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等20多个建议,受到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肯定。还有《关于加强农村“空心村”整治的建设》一提案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并付诸实施。

如今的梅花村,农旅融合五大功能区已经成为该村乡村经济发展的“原动力”。

2019年,梅花村集体经济收入近30万元,村民人均收入达2.8万元。

走近刘准,你会发现他的故事还有很多,也会被他的真诚所感动。由此,我们只能期盼刘准能利用他的聪明才智、不断创新、不断超越、再铸辉煌!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张敏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专题专栏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管理团队|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版权所有:中国乡村振兴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农业农村部太阳宫办公区12层 邮编:100028 投诉电话:(010)59195820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 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