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17:41:46来源:财政部网站作者:

财农〔2021〕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农村(农垦管理部门)、林业和草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5项任务具体测算指标.xlsx


0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标签政策法规    
观察思考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1-03-31 17:41:46

来源:财政部网站

作者:

财农〔2021〕1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委(厅、局)、农业农村(农垦管理部门)、林业和草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发展改革委、民宗局: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原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更名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为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5项任务具体测算指标.xlsx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专题专栏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管理团队|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版权所有:中国乡村振兴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农业农村部太阳宫办公区12层 邮编:100028 投诉电话:(010)59195820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 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