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关于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05-27 10:11:28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作者:人事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在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省级评选表彰机构研究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支援合作三处等153个集体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赵勇等257人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评选表彰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84419682,84158973

电子邮箱:jgm6677@163.com

收件单位: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编:100028   


附件:1.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2.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0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标签通知公告    

关于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时间:2021-05-27 10:11:28

来源:国家乡村振兴局

作者:人事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决定,在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一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省级评选表彰机构研究推荐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北京市支援合作办公室支援合作三处等153个集体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赵勇等257人为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国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7日至6月2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全国评选表彰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10)84419682,84158973

电子邮箱:jgm6677@163.com

收件单位: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

邮编:100028   


附件:1.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2.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pdf


      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评选    

      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6日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专题专栏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管理团队|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版权所有:中国乡村振兴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农业农村部太阳宫办公区12层 邮编:100028 投诉电话:(010)59195820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 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