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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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稳政策 强措施 坚决守住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时间:2022-01-17 15:15:03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2年1期作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在云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扛实责任,铆足干劲,把“强、稳、紧”贯穿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工作全过程,严防因病返贫致贫取得实效。

一、责任落实突出一个“强”字

一是省领导强势推动。省委书记开展专题调研和部署安排,省长专门召开调度会,分管副省长每季度一调度一分析,高位强势推动落实。及时出台了《云南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了 5 年过渡期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制定了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 20 条具体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致贫返贫底线。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统筹做好政策衔接、任务落实、督查考核等工作,卫健和医保部门积极履行行业主责责任,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向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转变,签约脱贫人口 553.92 万人,其中 4 种慢病患者签约71.51 万人,接受履约服务占比保持在 98% 以上。继续做实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措施,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深入推进县级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脱贫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 93.88%。全省 2832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均有达标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推动东西部协作结对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组织上海 34 家、省内 41 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脱贫县 138 家县医院。认真实施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培训基层卫生人才 2167 人、乡镇卫生院长 452 名。创新创建“政府救助平台”,通过简便、快速、精准线上对接,解决群众就医、救助急难愁盼问题,自 2021 年 8 月平台开通以来,已受理群众申办事项 7378 件,办结率达 95% 以上,深受群众好评。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暗访督导、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等督导落实制度,持续派出暗访组,聚焦偏远乡村,聚焦患大病、重病、失能半失能等特殊人群,聚焦政策落实最末端,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插末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强化数据分析与运用,对数据异常、线索集中的市县进行暗访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甚至约谈,倒逼市县整改落实。

二、政策落实突出一个“稳”字

一是稳定基本政策。坚持“新政策不出、原政策不退”原则,继续保持现行健康扶贫 30 条政策措施稳定,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截至 2021年11月底,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 80% 左右,756 万脱贫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 88.83%,保持了医保政策总体稳定,有效防止了医疗支出骤增带来收入骤降的连锁反应。

二是稳住参保率。对脱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 180 元标准不变,未出现脱保现象,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稳中渐退。按照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健康持续原则,云南省已出台政策,明确在保障对象范围方面,将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保障对象范围,分类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在资助参保方面,过渡期内,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 180 元标准不变,对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资助参保标准从 2022 年至 2025 年逐年渐退下调为135元、90元、45元,到 2025 年按标准退出。在待遇保障方面,保持农村低收入人口主要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不低于 70%,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80% 左右。对个人自付超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线的给予进一步救助。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21—2023 年保持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稳定,2023 年后逐步调整,防止政策退坡断档造成保障大幅滑坡和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问题发生。

三、工作落实突出一个“紧”字

一是紧盯动态监测帮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对标全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底线标准,定期开展数据信息比对,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针对健康情况,及时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大病干预、医疗救助等综合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全省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呈现“净出”良好势头,因病脱贫不稳定户、因病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在可防可控范围。

二是紧盯重点群体。重点关注患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对象,制定出台《云南省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截至 2021年11月底,全省救治36种大病脱贫患者18.36万人,救治率达 99%。持续开展光明帮扶和强直帮扶工作,已救治强直性脊柱炎脱贫患者 189 人、白内障脱贫患者 31119 例,做到“应治尽治”。

三是紧盯脱贫群众健康素养提升。在全省集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清除了30万个问题点位,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推动脱贫地区人居环境由乱而治,脱贫群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逐渐养成。

下一步,云南省将认真谋划谋实 2022 年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抓好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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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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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稳政策 强措施 坚决守住防止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时间:2022-01-17 15:15:03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2年1期

作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

2021年,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在云南调研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安排部署,扛实责任,铆足干劲,把“强、稳、紧”贯穿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工作全过程,严防因病返贫致贫取得实效。

一、责任落实突出一个“强”字

一是省领导强势推动。省委书记开展专题调研和部署安排,省长专门召开调度会,分管副省长每季度一调度一分析,高位强势推动落实。及时出台了《云南省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云南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明确了 5 年过渡期目标任务和主要指标,制定了基本医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 20 条具体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因病致贫返贫底线。

二是强化服务保障。乡村振兴部门充分发挥牵头抓总职能,统筹做好政策衔接、任务落实、督查考核等工作,卫健和医保部门积极履行行业主责责任,推动家庭医生签约履约工作向重履约、重质量、重服务转变,签约脱贫人口 553.92 万人,其中 4 种慢病患者签约71.51 万人,接受履约服务占比保持在 98% 以上。继续做实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员“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措施,减轻群众看病负担。深入推进县级医院“五大中心”建设取得新成效,脱贫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 93.88%。全省 2832个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均有达标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持续推动东西部协作结对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帮扶,组织上海 34 家、省内 41 家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脱贫县 138 家县医院。认真实施国家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计划,培训基层卫生人才 2167 人、乡镇卫生院长 452 名。创新创建“政府救助平台”,通过简便、快速、精准线上对接,解决群众就医、救助急难愁盼问题,自 2021 年 8 月平台开通以来,已受理群众申办事项 7378 件,办结率达 95% 以上,深受群众好评。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建立暗访督导、挂账督办、销号管理等督导落实制度,持续派出暗访组,聚焦偏远乡村,聚焦患大病、重病、失能半失能等特殊人群,聚焦政策落实最末端,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插末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强化数据分析与运用,对数据异常、线索集中的市县进行暗访核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甚至约谈,倒逼市县整改落实。

二、政策落实突出一个“稳”字

一是稳定基本政策。坚持“新政策不出、原政策不退”原则,继续保持现行健康扶贫 30 条政策措施稳定,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全覆盖,截至 2021年11月底,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 80% 左右,756 万脱贫人口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 88.83%,保持了医保政策总体稳定,有效防止了医疗支出骤增带来收入骤降的连锁反应。

二是稳住参保率。对脱贫人口、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 180 元标准不变,未出现脱保现象,实现“应保尽保”。

三是稳中渐退。按照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制度健康持续原则,云南省已出台政策,明确在保障对象范围方面,将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纳入保障对象范围,分类做好医疗保障服务。在资助参保方面,过渡期内,对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定额资助 180 元标准不变,对未纳入监测的脱贫户,资助参保标准从 2022 年至 2025 年逐年渐退下调为135元、90元、45元,到 2025 年按标准退出。在待遇保障方面,保持农村低收入人口主要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基本医保公平普惠,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 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限额内的救助比例不低于 70%,经医保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住院产生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 80% 左右。对个人自付超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线的给予进一步救助。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21—2023 年保持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稳定,2023 年后逐步调整,防止政策退坡断档造成保障大幅滑坡和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问题发生。

三、工作落实突出一个“紧”字

一是紧盯动态监测帮扶。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精准帮扶机制,对标全省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底线标准,定期开展数据信息比对,精准确定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针对健康情况,及时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大病干预、医疗救助等综合帮扶措施,做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全省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象呈现“净出”良好势头,因病脱贫不稳定户、因病边缘易致贫户、因病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在可防可控范围。

二是紧盯重点群体。重点关注患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对象,制定出台《云南省脱贫地区县域重大疾病救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截至 2021年11月底,全省救治36种大病脱贫患者18.36万人,救治率达 99%。持续开展光明帮扶和强直帮扶工作,已救治强直性脊柱炎脱贫患者 189 人、白内障脱贫患者 31119 例,做到“应治尽治”。

三是紧盯脱贫群众健康素养提升。在全省集中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清除了30万个问题点位,有效解决了一批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推动脱贫地区人居环境由乱而治,脱贫群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逐渐养成。

下一步,云南省将认真谋划谋实 2022 年各项工作,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抓好巩固拓展健康帮扶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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