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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萧县路径”

时间:2022-04-06 16:03:36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作者:

去年以来,安徽萧县聚焦农村土地资源,创新推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以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为主,运用市场化手段购买全链条式或分链条式社会化服务,最大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实现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截至3月底,全县已有215个行政村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集约土地面积15.2万余亩,入社农户35912户、104921人。

一、多举措引导土地集约。一是广泛动员。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为“书记项目”强力推进,县、镇、村三级书记带头向群众宣讲有关政策,充分发挥网格党群服务站、党员先锋岗等党群服务阵地作用,引导鼓励群众自发参与。二是阶梯定价。根据集约土地地力等级、产出价值合理确定土地价格,按照每年每亩土地600—1000元标准实行阶梯定价,充分保障群众利益。三是灵活拿地。对于土地经营权入社农户,根据土地产出、合作社发展情况等因素,每亩土地可获得800—1000元固定收益;也可在每亩土地600—700元保底收益基础上,根据实际效益进行二次分红。对于不愿入社的农户,合作社可为其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或采取土地置换方式,以其他位置、质量较好地块置换农户土地。

二、多要素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多方筹资。组织多场次金融要素对接会,创新推出“乡村振兴贷”“土地流转贷”等金融产品,缓解合作社资金压力。二是项目倾斜。统筹整合多部门政策优势,创新推动农田水利、秸秆综合利用、土地深松整地等项目向合作社倾斜。2021年,全县实施土地深翻12.54万亩,兑现补助资金501.8万元;新建秸秆收储中心1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106万吨;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24.37万亩,落实补助资金1153万元。三是政策兜底。积极推广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强化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自缴保费由县财政与合作社按1:1承担。

三、多角度探索多元服务。一是整合服务资源。依托县供销合作社、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职能资源,有效整合县域内社会化服务资源,并引入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能,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6个、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13个,辐射带动900余家各类服务组织有效服务粮食作物110余万亩。二是创新经营模式。统筹考虑自主经营能力、社会化服务资源等实际,合作社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购、销”全程托管服务;或选择某一环节或多个环节,开展订单式托管服务;或通过整合域内农机、人员等资源,自主开展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规模化生产经营。三是拓展服务功能。用活人才振兴政策,2021年以来精准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122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余人次、产业带头人500余人次、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200余人次。

四、多层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明晰股权配置。农户以货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非货币财产,村集体以集体土地、资产及上级扶持资金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按出资额折股量化,其中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2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与社会资本、企业合作则明确要求村集体和群众所占股份超过50%,切实确保合作社集体属性。二是细化收益分配。按照章程规定,合作社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根据出资比例按股份分红。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纳入“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实现全过程监管。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重大发展项目、重要经济合同及大额支出、贷款债务等事项,由乡镇进行预审核、后把关,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和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确保合作社长远发展、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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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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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萧县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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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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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安徽萧县聚焦农村土地资源,创新推行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以小麦、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为主,运用市场化手段购买全链条式或分链条式社会化服务,最大化发挥土地规模经营效益,实现村集体增收和群众致富。截至3月底,全县已有215个行政村开展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集约土地面积15.2万余亩,入社农户35912户、104921人。

一、多举措引导土地集约。一是广泛动员。把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作为“书记项目”强力推进,县、镇、村三级书记带头向群众宣讲有关政策,充分发挥网格党群服务站、党员先锋岗等党群服务阵地作用,引导鼓励群众自发参与。二是阶梯定价。根据集约土地地力等级、产出价值合理确定土地价格,按照每年每亩土地600—1000元标准实行阶梯定价,充分保障群众利益。三是灵活拿地。对于土地经营权入社农户,根据土地产出、合作社发展情况等因素,每亩土地可获得800—1000元固定收益;也可在每亩土地600—700元保底收益基础上,根据实际效益进行二次分红。对于不愿入社的农户,合作社可为其提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或采取土地置换方式,以其他位置、质量较好地块置换农户土地。

二、多要素强化政策保障。一是多方筹资。组织多场次金融要素对接会,创新推出“乡村振兴贷”“土地流转贷”等金融产品,缓解合作社资金压力。二是项目倾斜。统筹整合多部门政策优势,创新推动农田水利、秸秆综合利用、土地深松整地等项目向合作社倾斜。2021年,全县实施土地深翻12.54万亩,兑现补助资金501.8万元;新建秸秆收储中心1个,完成秸秆综合利用106万吨;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24.37万亩,落实补助资金1153万元。三是政策兜底。积极推广小麦、玉米完全成本保险,强化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力度,自缴保费由县财政与合作社按1:1承担。

三、多角度探索多元服务。一是整合服务资源。依托县供销合作社、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职能资源,有效整合县域内社会化服务资源,并引入气象、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职能,建成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6个、全程机械化综合性农事服务中心13个,辐射带动900余家各类服务组织有效服务粮食作物110余万亩。二是创新经营模式。统筹考虑自主经营能力、社会化服务资源等实际,合作社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服务组织开展“耕、种、管、收、购、销”全程托管服务;或选择某一环节或多个环节,开展订单式托管服务;或通过整合域内农机、人员等资源,自主开展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规模化生产经营。三是拓展服务功能。用活人才振兴政策,2021年以来精准选派县级科技特派员122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300余人次、产业带头人500余人次、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200余人次。

四、多层次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是明晰股权配置。农户以货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非货币财产,村集体以集体土地、资产及上级扶持资金等单一或组合方式入股,按出资额折股量化,其中村集体持股比例不低于20%,单个成员持股比例不超过20%。与社会资本、企业合作则明确要求村集体和群众所占股份超过50%,切实确保合作社集体属性。二是细化收益分配。按照章程规定,合作社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根据出资比例按股份分红。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纳入“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实现全过程监管。对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重大发展项目、重要经济合同及大额支出、贷款债务等事项,由乡镇进行预审核、后把关,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和资金挤占挪用等问题发生,确保合作社长远发展、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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