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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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赋能村集体经济

时间:2024-08-05 12:15:23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4年15期作者:韩建荔

2024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规范流转交易,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规范化建设,近期,我们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力求实现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交互兼容,赋能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试点地区主要做法

其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市场体系。各地探索多元化、市场化、阳光化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模式,构建层次丰富、功能多样、价值彰显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事业单位、企业等多种形式市场共同发展的格局。如江苏省、天津市、重庆市等地,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产权交易所、土地(林地)流转服务中心等机构,全面构建了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市场体系和服务网络,实现“一网通办、一站接待、一站服务、一次办结”。北京市依托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5亿元成立北京农交所(国有企业),实行政府资金、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模式,是国内成立较早、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的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该平台主要承担规范交易服务和集体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两项职能。

其二,开展确权颁证,夯实交易基础。一是常态化开展清产核资。按照“全面、依法、民主、公开”的原则,把好群众参与关、清查登记关和结果公开关,查实集体资产存量、种类和分布,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进行界定。二是全面推进确权赋权改革。浙江省推进以“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为重点内容的农村确权赋权改革,相继开展了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三是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成都市推出“数字农交”看地模式,将航拍、VR、互联网等现代化技术运用到农村产权交易中,打破传统实地考察模式的时间、空间等局限。江苏省创新性引入线上实名认证、CA证书、区块链、聚合支付等新技术,全面推行农村产权线上交易。

其三,做强交易平台,丰富交易品类。在平台设置方面,成都市在全国首创以设立子公司的市场化方式搭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构建国内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大市场,试点探索农村产权“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在交易范围层面,江苏省增加了涉农资金项目、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海域使用权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几类。重庆市、成都市交易品种主要集中在土地指标类、农村产权类、服务类、资产处置类等。沈阳市创新推出采摘权交易,一举解决果实采摘和产品销售两个难题。南京市高淳区在全省首创有机水稻固碳减排项目,减排量可用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碳减排市场交易,或用于自愿碳抵消、公益捐赠等。

其四,创新建设模式,拓展服务功能。一是多样化的衍生服务。各交易市场大都具备信息发布、现场交易、交易鉴证、产权登记和资金结算等基本服务,一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还探索开展了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等专业配套服务。江苏省打造“互联网+交易鉴证+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抵押融资链条,推出线上“金融超市”,有效解决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天津市创新采用“一网一书一链”模式,与天津市集体资产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由天津农交所颁发统一交易鉴证书,并将交易信息独立上传区块链赋值,全力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公益性政策保障。在交易成本上,严格落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政策要求,天津市坚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公益属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免收服务费,对其他市场化主体平均收费保持在全国最低水平,累计减免交易费1.04亿元。三是加强区域间市场合作。天津市在新疆沙湾、山东垦利、内蒙古克旗等地开展跨区域市场建设的基础上,与甘肃开展整省市场合作共建,成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合作的典范。

其五,规范交易管理,完善运行机制。首先,建立健全交易机构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减少交易服务盲点。河北省聚焦盘活农村资源,出台《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对12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规范进行明确。江苏省制定交易登记受理等34个环节流程,提供从产权交易审批表到档案管理等50多种统一的标准文书,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2项国家标准及6项省级地方标准。其次,严格遵循各项监管政策和规定,依托专业登记结算机构探索建立资金第三方存管或托管制度,重点防控涉融资类业务风险,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郑州市中牟县农交中心联合中原农险,首创设立农村集体产权收益保险品种,流转企业缴纳农村集体收益保险,不再向村集体支付保证金。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在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建立了确权、赋权、活权、护权的“四权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确权先行、权能共享、标准引领、风险分担”的模式。再次,强化交易监督管理。辽宁省、湖北省、浙江省、重庆市等地均组建省级层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和监管,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和高风险行为。北京市将农交所交易系统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化监管体系,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结算均通过北京登记结算公司开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河北省强化“人防+技防+制防”建设,严格防范交易风险。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结算模式,设置全省唯一的结算账户,资金由银行统一托管,实现每笔交易资金的实时监督管理。

存在问题

一是产权交易监管机制不健全。当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从各地实践看,由于缺乏明晰的功能定位和实施细则,均存在一定弊端,如事业单位形式,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容易造成效率损失和交易不活跃;国有企业形式,面临解决企业收入、调动积极性的问题;民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形式,则面临如何实现有效监管、确保农民和集体利益等问题。

二是交易市场活跃度不均衡。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交易品种。其中较为活跃的品种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设施类产权交易额较少,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实质交易寥寥无几。部分“沉睡”资产尚未实现有效地进场交易,市场整体活跃度不高,仍有较大的挖潜空间。

三是产权流转交易集成监管难。农村产权涉及管理部门多,如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职责在农业农村部门,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矿产资源等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设施在水利部门,农房在住建部门,农业类知识产权在市场监管部门,农村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发改部门,存在“九龙治水”现象。以涉农工程项目为例,粮食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主导实施,农田水利项目由水利部门主导实施,但又均涉及铺设各类管道、农田灌溉、农田整理、修建蓄水池及扬水站等农田建设,由于缺乏归口综合管理,有时存在规划混乱、审批低效等问题。

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营的监督管理。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营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引导农村产权市场有序运转。对大型农村项目进入产权交易平台“线上交易”,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流程监管。探索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联盟,增进相关组织与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共享和行业自律。

二是加快农村各类产权确权赋权活权进度。完善确权登记颁证等权利归属认证,推行各种农村产权权证化和资产化或预先权证化、按需权证化。加快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上市交易的具体细则和办法,配套出台实施细则和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三是建立多方参与的农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政府+银行+保险/担保+社会企业”的合作抵押贷款模式,建立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其中,政府部门成立风险处置机构,制定专门的风险处置制度和流程,同时建立“两权”抵押贷款补偿机制,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出现风险的“两权”抵押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保险机构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以土地流转为主营业务的社会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农户资产信息大数据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优势,依托线上平台和线下经纪人体系为抵押物快速变现提供保证,进而建立“政银保企”四位一体合作新模式。

四是多措并举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路径。结合各村(社区)自身产业、资源优势,提供配套农业服务,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开发二、三产业项目,将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与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随着农村产权市场规范化建设日趋成熟,交易平台也将会越来越受到村集体和市场主体的认可,更好地带动农村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最大化,用市场的力量助力乡村建设、农民增收。(作者系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副区长)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标签调研思考    
观察思考

浅析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赋能村集体经济

时间:2024-08-05 12:15:23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4年15期

作者:韩建荔

2024年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规范流转交易,稳妥有序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为进一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规范化建设,近期,我们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总结部分地区试点经验,探索健全交易体系、完善交易规则、加强风险防控、强化监督管理的有效路径,力求实现集体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交互兼容,赋能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试点地区主要做法

其一,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市场体系。各地探索多元化、市场化、阳光化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建设模式,构建层次丰富、功能多样、价值彰显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形成事业单位、企业等多种形式市场共同发展的格局。如江苏省、天津市、重庆市等地,依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产权交易所、土地(林地)流转服务中心等机构,全面构建了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市场体系和服务网络,实现“一网通办、一站接待、一站服务、一次办结”。北京市依托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北京市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05亿元成立北京农交所(国有企业),实行政府资金、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模式,是国内成立较早、注册资本规模最大的省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该平台主要承担规范交易服务和集体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两项职能。

其二,开展确权颁证,夯实交易基础。一是常态化开展清产核资。按照“全面、依法、民主、公开”的原则,把好群众参与关、清查登记关和结果公开关,查实集体资产存量、种类和分布,遵循“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进行界定。二是全面推进确权赋权改革。浙江省推进以“三权到人(户)、权跟人(户)走”为重点内容的农村确权赋权改革,相继开展了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三是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成都市推出“数字农交”看地模式,将航拍、VR、互联网等现代化技术运用到农村产权交易中,打破传统实地考察模式的时间、空间等局限。江苏省创新性引入线上实名认证、CA证书、区块链、聚合支付等新技术,全面推行农村产权线上交易。

其三,做强交易平台,丰富交易品类。在平台设置方面,成都市在全国首创以设立子公司的市场化方式搭建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构建国内区域性农村产权交易大市场,试点探索农村产权“应进必进 阳光交易”。在交易范围层面,江苏省增加了涉农资金项目、农村养殖水面经营权、海域使用权和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几类。重庆市、成都市交易品种主要集中在土地指标类、农村产权类、服务类、资产处置类等。沈阳市创新推出采摘权交易,一举解决果实采摘和产品销售两个难题。南京市高淳区在全省首创有机水稻固碳减排项目,减排量可用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碳减排市场交易,或用于自愿碳抵消、公益捐赠等。

其四,创新建设模式,拓展服务功能。一是多样化的衍生服务。各交易市场大都具备信息发布、现场交易、交易鉴证、产权登记和资金结算等基本服务,一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还探索开展了资产评估、法律服务、产权经纪等专业配套服务。江苏省打造“互联网+交易鉴证+他项权证+抵押登记”抵押融资链条,推出线上“金融超市”,有效解决农业产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天津市创新采用“一网一书一链”模式,与天津市集体资产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由天津农交所颁发统一交易鉴证书,并将交易信息独立上传区块链赋值,全力保障交易双方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公益性政策保障。在交易成本上,严格落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政策要求,天津市坚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公益属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免收服务费,对其他市场化主体平均收费保持在全国最低水平,累计减免交易费1.04亿元。三是加强区域间市场合作。天津市在新疆沙湾、山东垦利、内蒙古克旗等地开展跨区域市场建设的基础上,与甘肃开展整省市场合作共建,成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合作的典范。

其五,规范交易管理,完善运行机制。首先,建立健全交易机构内部运转和管控制度,切实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减少交易服务盲点。河北省聚焦盘活农村资源,出台《河北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对12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规范进行明确。江苏省制定交易登记受理等34个环节流程,提供从产权交易审批表到档案管理等50多种统一的标准文书,制定农村产权流转交易2项国家标准及6项省级地方标准。其次,严格遵循各项监管政策和规定,依托专业登记结算机构探索建立资金第三方存管或托管制度,重点防控涉融资类业务风险,切实保障资金安全。郑州市中牟县农交中心联合中原农险,首创设立农村集体产权收益保险品种,流转企业缴纳农村集体收益保险,不再向村集体支付保证金。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作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县、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全国新型城镇化试点县,在农村流转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建立了确权、赋权、活权、护权的“四权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形成了“确权先行、权能共享、标准引领、风险分担”的模式。再次,强化交易监督管理。辽宁省、湖北省、浙江省、重庆市等地均组建省级层面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指导和监管,加强动态监测,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交易和高风险行为。北京市将农交所交易系统纳入地方金融监管局信息化监管体系,交易保证金及合同价款结算均通过北京登记结算公司开展,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河北省强化“人防+技防+制防”建设,严格防范交易风险。制定了全省统一的结算模式,设置全省唯一的结算账户,资金由银行统一托管,实现每笔交易资金的实时监督管理。

存在问题

一是产权交易监管机制不健全。当前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尚未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交易规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从各地实践看,由于缺乏明晰的功能定位和实施细则,均存在一定弊端,如事业单位形式,政府与市场边界不清,容易造成效率损失和交易不活跃;国有企业形式,面临解决企业收入、调动积极性的问题;民营企业或混合所有制企业形式,则面临如何实现有效监管、确保农民和集体利益等问题。

二是交易市场活跃度不均衡。目前,农村产权交易品种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交易品种。其中较为活跃的品种是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村工程建设项目,小型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设施设备等设施类产权交易额较少,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实质交易寥寥无几。部分“沉睡”资产尚未实现有效地进场交易,市场整体活跃度不高,仍有较大的挖潜空间。

三是产权流转交易集成监管难。农村产权涉及管理部门多,如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职责在农业农村部门,林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矿产资源等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设施在水利部门,农房在住建部门,农业类知识产权在市场监管部门,农村工程项目招投标在发改部门,存在“九龙治水”现象。以涉农工程项目为例,粮食项目由农业农村部门主导实施,农田水利项目由水利部门主导实施,但又均涉及铺设各类管道、农田灌溉、农田整理、修建蓄水池及扬水站等农田建设,由于缺乏归口综合管理,有时存在规划混乱、审批低效等问题。

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营的监督管理。强化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运营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引导农村产权市场有序运转。对大型农村项目进入产权交易平台“线上交易”,进行事前、事中、事后流程监管。探索组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联盟,增进相关组织与机构之间的沟通交流合作,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信息共享和行业自律。

二是加快农村各类产权确权赋权活权进度。完善确权登记颁证等权利归属认证,推行各种农村产权权证化和资产化或预先权证化、按需权证化。加快制定集体建设用地上市交易的具体细则和办法,配套出台实施细则和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与其相适应的产权制度。

三是建立多方参与的农业金融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探索“政府+银行+保险/担保+社会企业”的合作抵押贷款模式,建立多方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利益分享机制。其中,政府部门成立风险处置机构,制定专门的风险处置制度和流程,同时建立“两权”抵押贷款补偿机制,设立“两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对出现风险的“两权”抵押贷款,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偿;保险机构提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履约保证保险;以土地流转为主营业务的社会企业,充分发挥其在农户资产信息大数据等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方面的优势,依托线上平台和线下经纪人体系为抵押物快速变现提供保证,进而建立“政银保企”四位一体合作新模式。

四是多措并举探索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路径。结合各村(社区)自身产业、资源优势,提供配套农业服务,同时吸引社会资本开发二、三产业项目,将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与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随着农村产权市场规范化建设日趋成熟,交易平台也将会越来越受到村集体和市场主体的认可,更好地带动农村资源资产价值实现最大化,用市场的力量助力乡村建设、农民增收。(作者系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政府副区长)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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