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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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凝心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稳妥有序推进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时间:2022-01-17 15:19:59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2年1期作者:贾跃峰

202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为开启“十四五”新征程奠定了良好基础。2022年,自治区将坚持“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的工作总基调,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衔接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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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贾跃峰(右二)在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调研马铃薯育种基地。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阶段 “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2021 年,自治区先后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主席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研究谋划全局工作。召开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隆重举行全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凝聚接续奋斗力量。召开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重要事项重点任务。2022 年,明确延续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的工作总基调,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抓住产业就业两个关键,实施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切实把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好,把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好。

二是高位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政府主席王莉霞多次深入盟市旗县实地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随机抽查户厕改造,现场指导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自治区党政分管领导直插一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乡村振兴推进情况汇报,自治区政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督促等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省负总责要求,单独成立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和督促落实工作。38 个省级领导继续“一对一” 联系 38 个脱贫旗县 ;202 个自治区厅局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包联 15 个国家及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向 3841 个重点嘎查村选派 1.6 万名干部持续驻村帮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盟市旗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县乡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推进,保持了工作不断、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二、调整优化政策机制保障,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安全网

一是调整优化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四不摘” 要求,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 40 多个配套文件。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坚持新政策不出、旧政策不退,推动兜底救助类政策保持稳定,“三保障” 和安全饮水等普惠性政策向脱贫人口倾斜并持续完善,同时加大对脱贫旗县土地、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倾斜力度,保证了支持政策和工作对象的有序衔接。2022 年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总体稳定前提下更加优化、更有针对性。

二是持续增加资金投入。制定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资金用途,明确使用方向。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衔接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增长 5.5%,实现稳中有增。在原 31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和 6 个区贫旗县继续整合涉农涉牧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结合部分地区遭受严重雪灾实际,提前下拨 2022年资金用于救灾帮扶。坚持过渡期投入力度不减原则,2022 年资金继续向特色产业、务工就业等重点工作,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等重点地区倾斜。

三是健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综合运用农牧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等 4 种手段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将全区 7.11 万人纳入监测范围并全部落实帮扶措施。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近 40万脱贫人口纳入农村牧区低保,100 多万农牧民纳入防贫保险。2022 年将继续完善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互联网 + 网格化”模式做法,强化日常动态监测,做到随报随纳、应纳尽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监测覆盖到哪里,帮扶措施跟进到哪里。

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开展 2012—2020 年扶贫项目资金摸底调查,并在县乡村三级分级建立了公益类、经营类、到户类“三本账”,摸清了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推进建立旗县扶贫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理清资产权属,分类分级落实管护责任,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确保扶贫项目和资产持续发挥效益。2022 年,将紧紧围绕“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用得好、用得可持续”进行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力争打造扶贫项目资产使用管理“升级版”,使其成为巩固拓展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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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继续下大力气开展产业帮扶,让果农再迎“丰收年”。

三、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和监测人口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实现动态清零 ;将符合政策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对动态新增符合政策的脱贫户和易返贫户全部进行了危房改造 ;对排查发现的管网老化、设备故障等 861 项影响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常态化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大力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继续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根本举措来抓,出台关于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实现了产业项目全覆盖。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全区认定帮扶产品 3290 款,销售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兴安盟大米、科尔沁牛肉、乌兰察布马铃薯等一批特色品牌对农牧民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2022 年继续加大特色产业支持力度,重点在延伸产业链条、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上下功夫。

三是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构建了鼓励企业吸纳、有组织劳务输出、产业项目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支持灵活就业、公益岗位安置的政策体系,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全区 20.62 万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22 年将立足挖潜拓展,进一步强化劳务协作,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新任务积极开发公益岗,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在 2021 年基础上有所增加。

四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让搬迁群众有稳定增收产业项目、有稳定就业岗位、更好更快融入社区三项重点,持续推进搬迁群众教育、就业、产业发展和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可持续。

五是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确定10 个国家级和 5 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从 14 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2022 年继续研究细化帮扶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健全联动帮扶

机制,进一步提升重点帮扶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六是深化京蒙协作和社会帮扶。北京市重点支持发展产业、就业等帮扶项目,帮助 7 万名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了区内外转移就业。29 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 31 个脱贫旗县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创新开展了“组团式”“结对式”医疗、教育帮扶,推动脱贫地区医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启动实施“万企兴万村” 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2022 年继续加强对接,推动帮扶协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四、以整治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为切入点,有序推进衔接具体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引领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量化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指导盟市旗县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推进方案,做到任务能量化、政策能落地、措施可操作、成效可评估。围绕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规范项目建设标准流程,健全制度体系,从政策和机制上强化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

二是持续补齐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到2021 年底,全区 99.8% 的行政村村内主要道路完成硬化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7% ;行政村光纤、4G 网络通达率均达到 99.5% ;快递服务实现苏木乡镇全覆盖,建制村覆盖率 71.16%,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依据“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2022 年继续推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拓展。

三是扎实推进户厕改造。集中开展农村牧区户厕改造“回头看”,排查发现问题户厕 16.37 万个,已经完成整改 14.33 万个,整改率达到 87.5%,对 2021 年无法完成整改的剩余 2.27 万个问题户厕继续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建立了户厕改造使用情况动态回访机制,做到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立足能用、愿用、好用,将户厕改造与污水处理一体谋划、一体推进,2022 年计划新建卫生户厕 10 万户以上,优先在条件具备地区推广水冲式厕所。

四是全面提升农牧区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垃圾治理法治化进程,自治区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 43.1% 的嘎查村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人口密集区域农牧区生活垃圾纳入县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偏远地区和人口分散区域因地制宜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置的工作思路,2022 年继续推进试点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县有垃圾处理厂、乡有垃圾转运站、村有垃圾收集池、户有垃圾收集桶。

五是有序开展人畜分离试点。立足内蒙古农牧业大区实际,把人畜分离作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 2022 年计划以旗县为单位,扶持一批嘎查村先行开展人畜分离试点工作,探索人畜分离多种实现形式和运行模式,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与人居环境整治双促双赢。

六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推动建立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庄保洁一体化运行管护模式,采取政府适当补贴、农牧民合理付费等方式,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牧区人居环境运维管护机制,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困难群体。

七是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乡村治理。2021 年在 3个旗县、67 个村镇开展了试点示范。2022 年逐步推开“积分制”“清单制”等成功模式,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探索建立“红黑榜”等工作方式,促进文明村镇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梳理嘎查村权力和服务清单,明确工作流程,建立监督评价体制,推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乡村治理方式。

(作者系内蒙古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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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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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凝心聚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稳妥有序推进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时间:2022-01-17 15:19:59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杂志2022年1期

作者:贾跃峰

2021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大力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为开启“十四五”新征程奠定了良好基础。2022年,自治区将坚持“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的工作总基调,一手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一手抓衔接乡村振兴,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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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贾跃峰(右二)在乌兰察布市商都县调研马铃薯育种基地。

一、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阶段 “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移新部署新要求,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

一是全面安排部署。2021 年,自治区先后多次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主席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研究谋划全局工作。召开自治区党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安排部署重点工作。隆重举行全区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总结脱贫攻坚经验做法,凝聚接续奋斗力量。召开自治区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推进重要事项重点任务。2022 年,明确延续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的工作总基调,抓牢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两个环节,抓住产业就业两个关键,实施好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切实把脱贫成果巩固拓展好,把乡村振兴工作衔接好。

二是高位推动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石泰峰、政府主席王莉霞多次深入盟市旗县实地调研督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随机抽查户厕改造,现场指导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自治区党政分管领导直插一线研究解决具体问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乡村振兴推进情况汇报,自治区政协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有关部门通过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督促等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压紧压实责任。全面落实省负总责要求,单独成立自治区党委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将办公室设在乡村振兴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日常调度和督促落实工作。38 个省级领导继续“一对一” 联系 38 个脱贫旗县 ;202 个自治区厅局和企事业单位定点包联 15 个国家及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向 3841 个重点嘎查村选派 1.6 万名干部持续驻村帮扶。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对盟市旗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县乡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推进,保持了工作不断、劲头不松、力度不减。

二、调整优化政策机制保障,筑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安全网

一是调整优化配套政策。严格落实“四不摘” 要求,出台《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 40 多个配套文件。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坚持新政策不出、旧政策不退,推动兜底救助类政策保持稳定,“三保障” 和安全饮水等普惠性政策向脱贫人口倾斜并持续完善,同时加大对脱贫旗县土地、教育、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倾斜力度,保证了支持政策和工作对象的有序衔接。2022 年将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继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确保总体稳定前提下更加优化、更有针对性。

二是持续增加资金投入。制定出台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拓展资金用途,明确使用方向。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2021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投入衔接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增长 5.5%,实现稳中有增。在原 31 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和 6 个区贫旗县继续整合涉农涉牧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结合部分地区遭受严重雪灾实际,提前下拨 2022年资金用于救灾帮扶。坚持过渡期投入力度不减原则,2022 年资金继续向特色产业、务工就业等重点工作,以及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等重点地区倾斜。

三是健全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聚焦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综合运用农牧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社会监督发现等 4 种手段开展动态监测和帮扶。将全区 7.11 万人纳入监测范围并全部落实帮扶措施。完善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近 40万脱贫人口纳入农村牧区低保,100 多万农牧民纳入防贫保险。2022 年将继续完善早发现、早预警、早帮扶工作机制,大力推广“互联网 + 网格化”模式做法,强化日常动态监测,做到随报随纳、应纳尽纳。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做到监测覆盖到哪里,帮扶措施跟进到哪里。

四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开展 2012—2020 年扶贫项目资金摸底调查,并在县乡村三级分级建立了公益类、经营类、到户类“三本账”,摸清了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推进建立旗县扶贫资产管理机构,进一步理清资产权属,分类分级落实管护责任,规范收益分配使用,确保扶贫项目和资产持续发挥效益。2022 年,将紧紧围绕“保障扶贫项目资产用得好、用得可持续”进行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力争打造扶贫项目资产使用管理“升级版”,使其成为巩固拓展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的“源头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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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继续下大力气开展产业帮扶,让果农再迎“丰收年”。

三、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推进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持续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加强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和监测人口适龄儿童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实现动态清零 ;将符合政策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覆盖范围 ;对动态新增符合政策的脱贫户和易返贫户全部进行了危房改造 ;对排查发现的管网老化、设备故障等 861 项影响安全饮水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常态化开展“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大力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继续把发展产业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根本举措来抓,出台关于推进产业扶贫与产业振兴衔接的政策措施,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脱贫地区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有劳动能力的脱贫户实现了产业项目全覆盖。持续深入开展消费帮扶,全区认定帮扶产品 3290 款,销售收入首次突破百亿元。兴安盟大米、科尔沁牛肉、乌兰察布马铃薯等一批特色品牌对农牧民辐射带动力进一步增强。2022 年继续加大特色产业支持力度,重点在延伸产业链条、密切与农牧民利益联结上下功夫。

三是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构建了鼓励企业吸纳、有组织劳务输出、产业项目促进、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支持灵活就业、公益岗位安置的政策体系,加大对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全区 20.62 万名脱贫人口实现就业,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022 年将立足挖潜拓展,进一步强化劳务协作,加大技能培训力度,结合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新任务积极开发公益岗,确保脱贫人口就业规模在 2021 年基础上有所增加。

四是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聚焦让搬迁群众有稳定增收产业项目、有稳定就业岗位、更好更快融入社区三项重点,持续推进搬迁群众教育、就业、产业发展和安置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完善,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能发展、可持续。

五是倾斜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确定10 个国家级和 5 个自治区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县,从 14 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2022 年继续研究细化帮扶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健全联动帮扶

机制,进一步提升重点帮扶旗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质量和效果。

六是深化京蒙协作和社会帮扶。北京市重点支持发展产业、就业等帮扶项目,帮助 7 万名农村牧区劳动力实现了区内外转移就业。29 家中央单位定点帮扶 31 个脱贫旗县工作力度持续加大,创新开展了“组团式”“结对式”医疗、教育帮扶,推动脱贫地区医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启动实施“万企兴万村” 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2022 年继续加强对接,推动帮扶协作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拓展。

四、以整治提升农牧区人居环境为切入点,有序推进衔接具体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引领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实际量化目标任务,细化政策措施,指导盟市旗县抓紧出台本地区具体推进方案,做到任务能量化、政策能落地、措施可操作、成效可评估。围绕厕所革命、垃圾和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重点工作,规范项目建设标准流程,健全制度体系,从政策和机制上强化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要求。

二是持续补齐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短板。到2021 年底,全区 99.8% 的行政村村内主要道路完成硬化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77% ;行政村光纤、4G 网络通达率均达到 99.5% ;快递服务实现苏木乡镇全覆盖,建制村覆盖率 71.16%,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依据“十四五”规划和年度计划, 2022 年继续推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公共服务向农牧区延伸拓展。

三是扎实推进户厕改造。集中开展农村牧区户厕改造“回头看”,排查发现问题户厕 16.37 万个,已经完成整改 14.33 万个,整改率达到 87.5%,对 2021 年无法完成整改的剩余 2.27 万个问题户厕继续推进,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建立了户厕改造使用情况动态回访机制,做到改一户成一户、用一户好一户。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立足能用、愿用、好用,将户厕改造与污水处理一体谋划、一体推进,2022 年计划新建卫生户厕 10 万户以上,优先在条件具备地区推广水冲式厕所。

四是全面提升农牧区垃圾治理水平。推进垃圾治理法治化进程,自治区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城乡生活垃圾治理条例》,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 43.1% 的嘎查村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按照人口密集区域农牧区生活垃圾纳入县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偏远地区和人口分散区域因地制宜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处置的工作思路,2022 年继续推进试点项目建设,逐步实现县有垃圾处理厂、乡有垃圾转运站、村有垃圾收集池、户有垃圾收集桶。

五是有序开展人畜分离试点。立足内蒙古农牧业大区实际,把人畜分离作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内容,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 2022 年计划以旗县为单位,扶持一批嘎查村先行开展人畜分离试点工作,探索人畜分离多种实现形式和运行模式,推进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养殖与人居环境整治双促双赢。

六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坚持建管用并重,统筹考虑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落实。推动建立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村庄保洁一体化运行管护模式,采取政府适当补贴、农牧民合理付费等方式,引导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农牧区人居环境运维管护机制,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困难群体。

七是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乡村治理。2021 年在 3个旗县、67 个村镇开展了试点示范。2022 年逐步推开“积分制”“清单制”等成功模式,不断完善村规民约,探索建立“红黑榜”等工作方式,促进文明村镇创建和社会综合治理。梳理嘎查村权力和服务清单,明确工作流程,建立监督评价体制,推动形成规范化、制度化乡村治理方式。

(作者系内蒙古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胡津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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