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小兵:当好乡村发展的第一带头人
2021年,咸宁市以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为重点,重新选派916名驻村第一书记、667支驻村工作队、2104名驻村干部奔赴乡村振兴主战场。
这批第一书记是咸宁市委开展党在农村地区工作的一支精兵锐旅,是党在农村的执政代表,他们在基层的主要职责,是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带动下,全市乡村实现了“观念脱贫”,绝大多数村保持了持续致富的积极性,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各显神通”,发展方式由“被动输血型”向“自我造血型”转变,推动了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所有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43.37%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万元,其中还有一大部分“后进村”摇身一变成为集体经济发展“明星村”。
乡村振兴任重道远,下一阶段,咸宁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要更好地担当好乡村发展的第一带头人,带着村里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强组织 固根基
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第一书记的第一职责,就是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党组织有形覆盖。通过研判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工作的最新形势,咸宁市委组织部开展了两项创新,分别是农村联合党委和村湾党组织建设,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最后一公里”的党建空白。各位第一书记充分吸收这两项工作的前期试点经验,综合考虑产业、地域、资源等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深入推进。近期市委组织部正在起草《关于大力实施党建引领村湾治理“根须工程”的十条措施》,将村湾党建的任务进一步细化。二是推进党组织有效覆盖。覆盖是否有效,关键就看政治功能发挥是否充分。目前一些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弱化、虚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农村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特别是软弱涣散党组织,基本都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一旦被列入,既要找客观原因,更要找主观原因。要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让组织生活在基层正常起来、认真起来、活跃起来。三是配足村级后备力量。第一书记一定要把培养接班人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引导村“两委”把心胸放开阔,加大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自觉克服“压苗保位”思想,每个村至少储备2-3名实打实的、愿意留在村中任职的优秀后备干部。督促村党组织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5个环节25个程序发展党员。
兴产业 助发展
集体经济发展是村一级党组织促进增收、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最直接的手段。只有村集体和村民的“腰包”鼓起来,乡村振兴的各项任务才好推进。一是盘活集体“三资”。未分到户的集体山林和土地、可以收回的集体茶厂或企业,可交由村集体经营公司经营创收。二是经营流转土地。通过集体经营公司先流转土地,再以整片流转好的土地租赁给能人大户或市场主体,既可以获得差价,又让能人大户或市场主体觉得更省心、更容易操作。三是开发可经营自然资源。部分村有很好的自然资源,应通过集体经营公司或者引入市场主体发展旅游、种养殖业,为村级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四是依托优势产业多种经营。旅游业已初具规模的乡镇,可以集约资金投资民宿获得收益进而分红,还可以建设、购置或者投资门面、厂房等固定资产获得集体经济收益。
更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仅要让村集体富起来,更要通过党员的示范带动,让老百姓参与进来,从中受益,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坚持强村与富民并重,建立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机制,以支部领办合作社、领办集体公司、村企共建等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与群众利益联结,让农民更多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增值收益。下一步,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村干部绩效报酬结合起来,落实激励保障机制。
抓治理 促和谐
治理优则基层稳,没有稳定就谈不上发展。第一书记是保一方平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领农村党员群众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德治“春风化雨”,以法治“定分止争”,以自治“共治共享”。一是深化自治实践。村民自治是乡村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主要抓手是推动各类自治组织发展壮大。积极探索成立禁赌禁毒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公共卫生监督理事会,同时注重推动党员与自治组织成员交叉任职。逐村建立村规民约,常态化开展“村湾夜话”,多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手,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建设法治乡村。第一书记必须增强法治意识,注重运用法律武器帮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把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中心这个平台用好,依法依规调解和处理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一村一律师”或“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主动统筹力量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三是培育文明乡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以文明自觉涵养乡村“内在美”、提升“软实力”。积极探索建设村史馆、文化馆等,增强群众对家乡的认同感、自豪感。大力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引导党员为民服务做好事,组织开展各类“最美”评选,树立道德典范,形成充满活力的乡村风尚。依法开展农村宗族宗教活动场所清理整顿,把宗族祠堂、非宗教活动场所转化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阵地。
办实事 解难题
乡村工作事无巨细,但核心是服务群众。一是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省委专门部署了“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一书记要结合地方实际抓好落实。要通过走访调研,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全面实行村干部包组联户、巡村访户,做到村民有喜事丧事、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必到,脱贫户、危重病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妇女必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管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不仅仅是党组织的执政阵地,还应该成为广大党员群众的精神家园、服务平台。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在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开办幸福食堂等,把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到更高一个层次,有条件的村都可以学习借鉴。三是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党员、群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没有明显改善,路有没有宽、灯有没有亮、树有没有绿、花有没有开,第一书记一方面要当好乡村振兴的“设计师”,蹚出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之路;另一方面还要注重解决基本公共服务的难题,要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村庄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环境卫生等制度,落实道路、治污、绿化、管网等管护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功能性、服务性问题。
转作风 优服务
一是找准定位。第一书记与村党支部书记,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相互配合的关系。在所有工作中,村党支部负全责,在中心问题上,第一书记负主要责任。因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第一书记要积极参与,献言献策,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导向,不断增强村党支部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充当模范。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既要通过指导、协助来付诸实施,还要通过带头示范,带动支部一班人和全体群众共同奋斗来实现。凡是要求支部党员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首先自己不能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村党支部一班人搞好各项工作。三是发挥特长。第一书记多来自机关,比基层群众见识广、视野宽、信息灵、资源多。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通过典型示范、教育引导等方式,把先进理念、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带到基层,带着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宽广视野以及对政策和市场的敏感性,真正在村里起到致富带头的作用。(作者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徐小兵:当好乡村发展的第一带头人
时间:2022-06-24 15:57:24
来源:中国乡村振兴网
作者:徐小兵
2021年,咸宁市以脱贫村、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的村为重点,重新选派916名驻村第一书记、667支驻村工作队、2104名驻村干部奔赴乡村振兴主战场。
这批第一书记是咸宁市委开展党在农村地区工作的一支精兵锐旅,是党在农村的执政代表,他们在基层的主要职责,是抓党建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带动下,全市乡村实现了“观念脱贫”,绝大多数村保持了持续致富的积极性,在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方面“各显神通”,发展方式由“被动输血型”向“自我造血型”转变,推动了乡村振兴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全市所有村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在5万元以上,43.37%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突破10万元,其中还有一大部分“后进村”摇身一变成为集体经济发展“明星村”。
乡村振兴任重道远,下一阶段,咸宁市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要更好地担当好乡村发展的第一带头人,带着村里做好五个方面工作。
强组织 固根基
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要靠党的坚强组织体系去实现,第一书记的第一职责,就是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一是推进党组织有形覆盖。通过研判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工作的最新形势,咸宁市委组织部开展了两项创新,分别是农村联合党委和村湾党组织建设,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最后一公里”的党建空白。各位第一书记充分吸收这两项工作的前期试点经验,综合考虑产业、地域、资源等因素,在有条件的地方深入推进。近期市委组织部正在起草《关于大力实施党建引领村湾治理“根须工程”的十条措施》,将村湾党建的任务进一步细化。二是推进党组织有效覆盖。覆盖是否有效,关键就看政治功能发挥是否充分。目前一些村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弱化、虚化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农村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特别是软弱涣散党组织,基本都存在这些问题,必须引起高度警觉。一旦被列入,既要找客观原因,更要找主观原因。要严格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支部主题党日制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切实让组织生活在基层正常起来、认真起来、活跃起来。三是配足村级后备力量。第一书记一定要把培养接班人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引导村“两委”把心胸放开阔,加大党员发展和后备干部培养力度,自觉克服“压苗保位”思想,每个村至少储备2-3名实打实的、愿意留在村中任职的优秀后备干部。督促村党组织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按照5个环节25个程序发展党员。
兴产业 助发展
集体经济发展是村一级党组织促进增收、稳定脱贫、防止返贫最直接的手段。只有村集体和村民的“腰包”鼓起来,乡村振兴的各项任务才好推进。一是盘活集体“三资”。未分到户的集体山林和土地、可以收回的集体茶厂或企业,可交由村集体经营公司经营创收。二是经营流转土地。通过集体经营公司先流转土地,再以整片流转好的土地租赁给能人大户或市场主体,既可以获得差价,又让能人大户或市场主体觉得更省心、更容易操作。三是开发可经营自然资源。部分村有很好的自然资源,应通过集体经营公司或者引入市场主体发展旅游、种养殖业,为村级发展带来实实在在的收益。四是依托优势产业多种经营。旅游业已初具规模的乡镇,可以集约资金投资民宿获得收益进而分红,还可以建设、购置或者投资门面、厂房等固定资产获得集体经济收益。
更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仅要让村集体富起来,更要通过党员的示范带动,让老百姓参与进来,从中受益,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坚持强村与富民并重,建立基于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的收益分配机制,以支部领办合作社、领办集体公司、村企共建等形式,推动集体经济发展与群众利益联结,让农民更多分享集体经济发展增值收益。下一步,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村干部绩效报酬结合起来,落实激励保障机制。
抓治理 促和谐
治理优则基层稳,没有稳定就谈不上发展。第一书记是保一方平安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带领农村党员群众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德治“春风化雨”,以法治“定分止争”,以自治“共治共享”。一是深化自治实践。村民自治是乡村民主政治的具体体现,主要抓手是推动各类自治组织发展壮大。积极探索成立禁赌禁毒理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民议事会、公共卫生监督理事会,同时注重推动党员与自治组织成员交叉任职。逐村建立村规民约,常态化开展“村湾夜话”,多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手,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建设法治乡村。第一书记必须增强法治意识,注重运用法律武器帮助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把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中心这个平台用好,依法依规调解和处理矛盾纠纷。充分发挥“一村一律师”或“一村一法律顾问”的作用,主动统筹力量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三是培育文明乡风。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以文明自觉涵养乡村“内在美”、提升“软实力”。积极探索建设村史馆、文化馆等,增强群众对家乡的认同感、自豪感。大力弘扬优良家风家教,引导党员为民服务做好事,组织开展各类“最美”评选,树立道德典范,形成充满活力的乡村风尚。依法开展农村宗族宗教活动场所清理整顿,把宗族祠堂、非宗教活动场所转化为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性文化活动阵地。
办实事 解难题
乡村工作事无巨细,但核心是服务群众。一是深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省委专门部署了“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第一书记要结合地方实际抓好落实。要通过走访调研,做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工作,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要全面实行村干部包组联户、巡村访户,做到村民有喜事丧事、矛盾纠纷、突发事件必到,脱贫户、危重病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和妇女必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二是管好用好党群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不仅仅是党组织的执政阵地,还应该成为广大党员群众的精神家园、服务平台。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在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开办幸福食堂等,把党群服务中心作用发挥到更高一个层次,有条件的村都可以学习借鉴。三是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党员、群众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自己的生产生活环境有没有明显改善,路有没有宽、灯有没有亮、树有没有绿、花有没有开,第一书记一方面要当好乡村振兴的“设计师”,蹚出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之路;另一方面还要注重解决基本公共服务的难题,要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完善村庄基础设施管理使用、环境卫生等制度,落实道路、治污、绿化、管网等管护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功能性、服务性问题。
转作风 优服务
一是找准定位。第一书记与村党支部书记,不是上下级关系,而是相互配合的关系。在所有工作中,村党支部负全责,在中心问题上,第一书记负主要责任。因此,村党支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第一书记要积极参与,献言献策,以党的方针政策为导向,不断增强村党支部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充当模范。第一书记的工作职责既要通过指导、协助来付诸实施,还要通过带头示范,带动支部一班人和全体群众共同奋斗来实现。凡是要求支部党员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凡是要求别人不做的,首先自己不能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领村党支部一班人搞好各项工作。三是发挥特长。第一书记多来自机关,比基层群众见识广、视野宽、信息灵、资源多。要充分发挥这些优势,通过典型示范、教育引导等方式,把先进理念、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带到基层,带着自己的智慧、自己的宽广视野以及对政策和市场的敏感性,真正在村里起到致富带头的作用。(作者系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