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督战未摘帽贫困县

广西大化:“安置区+”发展模式 提升易地搬迁扶贫实效

时间:2020-09-27 06:16:00来源:中国扶贫网作者:朱峰

QQ截图20201012000819.jpg

广西大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2015年底,全县有未脱贫人口2.25万户10.44万人,贫困村92个(其中深度贫困村46个),贫困发生率25.8%。贫困群众大多分散居住在石漠化严重的大石山区及土地稀缺的水电站库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资源匮乏、交通闭塞、生产力水平低下,需要搬迁6387户28827人,其中仅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达到6115户27761人,占全县贫困人口的26.6%。

近年来,该县17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全面完善了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根据安置点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新建或改扩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教育医疗条件。在对搬迁户的后续扶持工作中,通过组织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强就业指导和培训等方式,解决搬迁户的后续增收问题,并通过加强管理服务、出台后续扶持政策等方式,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QQ截图20201012000721.jpg规划产业就业项目全覆盖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建设的同时,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同步谋划推进安置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一是在县城安置区打造“一镇一园一城三区”(达吽小镇、农民工创业园、电子商务城、特色旅游景区、城南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目前,农民工创业园孵化基地、电子商务城产业项目建设已完成;达吽美食小镇2019年7月开街运营;拿银安置区就业创业基地3878平方米的扶贫车间已竣工并投入生产。各产业项目共计提供就业岗位13000多个,可满足全县扶贫搬迁劳动力的就业需求。二是在乡镇安置点全覆盖建设扶贫车间或种养殖基地。全县各乡(镇)安置点都配套有加工生产扶贫车间或扶贫养殖种植基地,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解决搬迁户的后续增收问题。

形成人员培训工作全覆盖机制

一是实施技能培训。结合搬迁户的就业需求和企业的用工需求,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中心等资源,对搬迁群众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二是做好就业服务输送工作。通过送岗上门服务、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到产业园区观摩学习等活动提供推介就业岗位。三是定期组织到安置点开展政策学习、就业创业、文明生活、感恩教育等专题培训工作,指导搬迁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使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新家园。

QQ截图20201012000752.jpg落实安置点管理服务全覆盖配套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安置区配套建设了2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4所小学、1所中学、4所幼儿园、2个便民农贸市场、1个派出所、2个社区警务室、2家扶贫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乡(镇)安置点周边建设有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加强安置点组织建设。县城安置区成立古江社区居委会、拿银社区居委会,各安置点建立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开展后续管理服务。对于因条件不具备未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安置点,纳入当地进行就近属地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在县城区大型集中安置区设立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在各安置点执行网格化管理,由包点联络员、包片区负责人、楼栋管理员等专门负责协调推动搬迁群众的劳动力培训、就业推荐、落实低保等相关后续保障政策。此外,通过举行安置点集中大接访活动,搭建平台,直接与搬迁群众面对面,解惑答疑,协调解决群众搬迁后的各种问题,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制定后续帮扶政策全覆盖保障

一是发放过渡生活补助。对已入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给予办理三个月的过渡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用300元;二是协助搬迁户办理低保救助。对于搬迁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暂时无就业和产业支撑导致生活困难,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协助搬迁户办理低保救助;三是出台政策减免相关费用。为减轻搬迁住户的生活负担,研究出台了物业管理费用优惠政策,对贫困搬迁户实行“免二减一”,即:免交2年的物业管理费,第3年减半收取物业费。四是制定促进搬迁户融入工作方案。通过组织开展感恩教育、文明公约培训活动,培育树立搬迁群众文明、感恩、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每逢节假日,各部门在移民安置小区组织举办各种文艺展演和文体活动,如:“迎新春拔河比赛”、“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卫生大化文艺晚会”、“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暖冬帮扶活动”等。尤其是达吽美食广场每周至少有一场文艺展演,搬迁户中的一些文艺爱好者还自发组建了“古江安置区幸福家园艺术团”,唱响红歌,歌颂党恩,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为四面八方闻名而来的游客们提供精彩的民族歌舞表演。

0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王获羽
标签督战未摘帽贫困县    
聚焦两会

广西大化:“安置区+”发展模式 提升易地搬迁扶贫实效

时间:2020-09-27 06:16:00

来源:中国扶贫网

作者:朱峰

QQ截图20201012000819.jpg

广西大化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2015年底,全县有未脱贫人口2.25万户10.44万人,贫困村92个(其中深度贫困村46个),贫困发生率25.8%。贫困群众大多分散居住在石漠化严重的大石山区及土地稀缺的水电站库区,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资源匮乏、交通闭塞、生产力水平低下,需要搬迁6387户28827人,其中仅建档立卡贫困户就达到6115户27761人,占全县贫困人口的26.6%。

近年来,该县17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全面完善了水、电、路、网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并根据安置点公共资源配置情况,新建或改扩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教育医疗条件。在对搬迁户的后续扶持工作中,通过组织劳动力外出务工、加强就业指导和培训等方式,解决搬迁户的后续增收问题,并通过加强管理服务、出台后续扶持政策等方式,促进搬迁群众融入新环境、适应新生活。

QQ截图20201012000721.jpg规划产业就业项目全覆盖

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工程建设的同时,制定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案,同步谋划推进安置后续产业项目建设。一是在县城安置区打造“一镇一园一城三区”(达吽小镇、农民工创业园、电子商务城、特色旅游景区、城南工业园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目前,农民工创业园孵化基地、电子商务城产业项目建设已完成;达吽美食小镇2019年7月开街运营;拿银安置区就业创业基地3878平方米的扶贫车间已竣工并投入生产。各产业项目共计提供就业岗位13000多个,可满足全县扶贫搬迁劳动力的就业需求。二是在乡镇安置点全覆盖建设扶贫车间或种养殖基地。全县各乡(镇)安置点都配套有加工生产扶贫车间或扶贫养殖种植基地,吸纳搬迁群众就近就业,解决搬迁户的后续增收问题。

形成人员培训工作全覆盖机制

一是实施技能培训。结合搬迁户的就业需求和企业的用工需求,充分利用职业技术学校、农民工创业就业培训中心等资源,对搬迁群众进行技能培训,提升就业竞争力。二是做好就业服务输送工作。通过送岗上门服务、举办专场招聘会、组织到产业园区观摩学习等活动提供推介就业岗位。三是定期组织到安置点开展政策学习、就业创业、文明生活、感恩教育等专题培训工作,指导搬迁群众转变生产生活观念,使他们更好、更快地融入新家园。

QQ截图20201012000752.jpg落实安置点管理服务全覆盖配套

一是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安置区配套建设了2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4所小学、1所中学、4所幼儿园、2个便民农贸市场、1个派出所、2个社区警务室、2家扶贫超市等公共服务设施。乡(镇)安置点周边建设有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二是加强安置点组织建设。县城安置区成立古江社区居委会、拿银社区居委会,各安置点建立基层党组织和自治组织开展后续管理服务。对于因条件不具备未建立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安置点,纳入当地进行就近属地管理。三是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在县城区大型集中安置区设立党支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日常管理服务,在各安置点执行网格化管理,由包点联络员、包片区负责人、楼栋管理员等专门负责协调推动搬迁群众的劳动力培训、就业推荐、落实低保等相关后续保障政策。此外,通过举行安置点集中大接访活动,搭建平台,直接与搬迁群众面对面,解惑答疑,协调解决群众搬迁后的各种问题,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

制定后续帮扶政策全覆盖保障

一是发放过渡生活补助。对已入住的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给予办理三个月的过渡期生活补助,每人每月补助生活费用300元;二是协助搬迁户办理低保救助。对于搬迁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暂时无就业和产业支撑导致生活困难,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的,协助搬迁户办理低保救助;三是出台政策减免相关费用。为减轻搬迁住户的生活负担,研究出台了物业管理费用优惠政策,对贫困搬迁户实行“免二减一”,即:免交2年的物业管理费,第3年减半收取物业费。四是制定促进搬迁户融入工作方案。通过组织开展感恩教育、文明公约培训活动,培育树立搬迁群众文明、感恩、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每逢节假日,各部门在移民安置小区组织举办各种文艺展演和文体活动,如:“迎新春拔河比赛”、“争当文明市民共建卫生大化文艺晚会”、“易地扶贫搬迁群众暖冬帮扶活动”等。尤其是达吽美食广场每周至少有一场文艺展演,搬迁户中的一些文艺爱好者还自发组建了“古江安置区幸福家园艺术团”,唱响红歌,歌颂党恩,传承少数民族文化,为四面八方闻名而来的游客们提供精彩的民族歌舞表演。

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王获羽

推荐阅读
相关文章
专题专栏
联系我们|网站介绍|管理团队|欢迎投稿|杂志订阅|网站声明|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杂志社 版权所有:中国乡村振兴网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农业农村部太阳宫办公区12层 邮编:100028 投诉电话:(010)59195820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 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
主管:国家乡村振兴局 主办:中国乡村振兴网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10120230004 丨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240091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28022号丨北京市公安局备案号110105005973
京ICP备20220155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