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拓展脱贫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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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庭院“方寸地”变产业“增收园”

时间:2023-10-22 00:02:27来源:吉林乡村振兴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作者:

吉林省吉林市立足实际,抢抓政策机遇,将发展庭院经济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庭院“方寸地”变成产业“增收园”。

政策引领,促进庭院经济有序推进

为有效推进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市坚持强化顶层设计,做好规划引领。于2022年12月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吉林市鼓励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庭院+小种植”、“庭院+小养殖”、“庭院+小手工”、“庭院+小田园”、“庭院+小商贸”的“五小”庭院经济发展模式。坚持差异化奖补方式,确定奖补标准。方案规定:“小种植”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元,“小养殖”奖补最高不超过4000元,“小手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元,“小田园”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元,“小商贸”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元。一户参与多种庭院经济项目的,可享受多种相应奖补,每年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元。

统筹规划,落实庭院经济工作方案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坚持抢先抓早,做好统筹规划。督促县(市)区早谋划、早部署,指导县(市)区按照《吉林市鼓励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在“土”上做文章、“特”上下功夫、“产”上谋突破,细化具体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本辖区奖补标准、划清部门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为全市庭院经济发展吹响了“冲锋号”。坚持先建后补方式,预留衔接资金。指导县(市)区预留一定额度衔接资金用于庭院经济奖补。吉林市所辖9个县(市)区及时制了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共谋划庭院经济项目12个,预留各级衔接资金1339万元。

定期调度,强化庭院经济高效开展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坚持统筹调度,建立旬调度工作机制。始终将发展庭院经济作为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建立旬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将县(市)区庭院经济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将庭院经济作为年底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倒逼庭院经济工作推进有力,落到实处。坚持分享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多样发展模式。指导舒兰市依托舒兰白鹅产业,按照“小规模、大群体,小成本、大收入”思路,大力发展庭院小养殖,鼓励脱贫户、监测对象利用房前屋后便利条件放养白鹅。2023年,舒兰市养殖白鹅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养殖白鹅数量达到12300只,纯收益达到184500元左右,极大地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引导蛟河市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综合发展、助农增收”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为进一步扩大庭院经济奖补范围,蛟河市采取将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代养代种协议的方式发展庭院经济,发放补助250.4万元。

利益联结,持续扩大庭院经济覆盖面

依靠庭院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吉林市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不等不靠、自食其力地在家门口致富的梦想。今年,全市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度达到63%。主要以小种植和小养殖为主,种植面积达到160万平方米,养殖家禽(畜)174919只(头)。

截至9月末,各类庭院经济项目在千家万户的院落里实现“开花结果”,各县(市)区全部完成庭院经济验收复核、奖补资金发放工作,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放奖补资金1292.13万元,实现户均增收877元。实实在在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真受益、受真益,提高了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让院落“方寸地”真正变成了产业“增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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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审姚卜成
监 审韩世雄
 
责任编辑朱峰
标签乡村发展    

吉林省吉林市:庭院“方寸地”变产业“增收园”

时间:2023-10-22 00:02:27

来源:吉林乡村振兴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

作者:

吉林省吉林市立足实际,抢抓政策机遇,将发展庭院经济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加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使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庭院“方寸地”变成产业“增收园”。

政策引领,促进庭院经济有序推进

为有效推进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吉林市坚持强化顶层设计,做好规划引领。于2022年12月以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印发《吉林市鼓励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庭院+小种植”、“庭院+小养殖”、“庭院+小手工”、“庭院+小田园”、“庭院+小商贸”的“五小”庭院经济发展模式。坚持差异化奖补方式,确定奖补标准。方案规定:“小种植”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元,“小养殖”奖补最高不超过4000元,“小手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元,“小田园”奖补最高不超过1000元,“小商贸”奖补最高不超过2000元。一户参与多种庭院经济项目的,可享受多种相应奖补,每年每户奖补最高不超过5000元。

统筹规划,落实庭院经济工作方案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坚持抢先抓早,做好统筹规划。督促县(市)区早谋划、早部署,指导县(市)区按照《吉林市鼓励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在“土”上做文章、“特”上下功夫、“产”上谋突破,细化具体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本辖区奖补标准、划清部门工作内容、落实工作责任,为全市庭院经济发展吹响了“冲锋号”。坚持先建后补方式,预留衔接资金。指导县(市)区预留一定额度衔接资金用于庭院经济奖补。吉林市所辖9个县(市)区及时制了发展庭院经济实施方案,共谋划庭院经济项目12个,预留各级衔接资金1339万元。

定期调度,强化庭院经济高效开展

吉林市乡村振兴局坚持统筹调度,建立旬调度工作机制。始终将发展庭院经济作为促进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稳定增收的重要举措,建立旬调度工作机制,及时将县(市)区庭院经济开展情况进行统计,将庭院经济作为年底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倒逼庭院经济工作推进有力,落到实处。坚持分享典型经验做法,探索多样发展模式。指导舒兰市依托舒兰白鹅产业,按照“小规模、大群体,小成本、大收入”思路,大力发展庭院小养殖,鼓励脱贫户、监测对象利用房前屋后便利条件放养白鹅。2023年,舒兰市养殖白鹅的脱贫户、监测对象养殖白鹅数量达到12300只,纯收益达到184500元左右,极大地提高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经营性收入。引导蛟河市按照“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综合发展、助农增收”的发展思路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为进一步扩大庭院经济奖补范围,蛟河市采取将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与新型经营主体代养代种协议的方式发展庭院经济,发放补助250.4万元。

利益联结,持续扩大庭院经济覆盖面

依靠庭院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吉林市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实现不等不靠、自食其力地在家门口致富的梦想。今年,全市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参与度达到63%。主要以小种植和小养殖为主,种植面积达到160万平方米,养殖家禽(畜)174919只(头)。

截至9月末,各类庭院经济项目在千家万户的院落里实现“开花结果”,各县(市)区全部完成庭院经济验收复核、奖补资金发放工作,向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放奖补资金1292.13万元,实现户均增收877元。实实在在让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真受益、受真益,提高了他们的幸福感、获得感,让院落“方寸地”真正变成了产业“增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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